首 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校外租房申请流程

本文由设艺公司…2009-05-20发布在通知公告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一、申请校外租房的同学在球盟会员工工作部网站(http://61.187.179.71/index.asp)下载《校学发2005年44文件(员工校外住宿)》及《球盟会员工校外住宿审批表》。

二、按照《校学发2005年44号文件(员工校外住宿)》及《球盟会员工校外住宿审批表》相关程序进行填写,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三、将填好的审批表交到公司学工办,由学工办辅导员老师在6月25日统一送到员工工作部宿舍管理科进行审批。

附:1、《校学发2005年44号文件(员工校外住宿)》
2、《球盟会员工校外住宿审批表》




校学发[2005]44号
球盟会员工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各公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员工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员工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员工管理,经员工工作部研究,报校领导批准,现将《球盟会员工校外住宿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住宿管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公司和社会的稳定,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员工住宿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1、因身体、精神状况不适合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须有医院证明);
2、因学习成绩差或自我约束能力差,父母要求陪读的员工;
3、具有本市户籍,家住球盟会周围1公里内的员工;
4、其他特殊情况的员工;
5、校外住宿地点必须是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办理过合法手续的住宅。
第三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程序如下:
符合校外住宿申请条件的同学需由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填写《球盟会员工校外住宿审批表》(各公司学工室领取),经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所在院系同意,并由财务处签署缴费意见,报员工工作处审批后,方可校外住宿。
《审批表》一式三份,员工本人、所在公司各保存一份,同时将《审批表》送员工工作处备案。
申请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如实写明个人基本信息、校外住宿原因、拟住宿地情况);
2、家长同意书(注明员工在校外住宿期间的行为与安全责任);
3、租房居住者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契约(出租屋须有派出所的出租许可证)。
第四条 为便于宿舍管理和财务收费管理,定于每学年结束前1个月集中办理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手续,申请校外住宿期限以整学年计算。
第五条 校外住宿的员工如确有困难需回校住宿,须提前2周向所在公司及员工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根据空余床位情况适当安排,并补收住宿费(不满一学期按一学期计,超过一学期按一学年计)。
第六条 在校外住宿期满后,须及时到所在公司学工室办理回校住宿手续,按期回校住宿。在校外住宿到期后仍需继续在校外住宿者,需要重新办理校外住宿申请手续。
第七条 员工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员工宿舍住宿者,一经查出,即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
第八条 员工在校外住宿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不得从事影响公司形象的活动,不得影响员工本人在校内的学习和集体活动。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一切伤害责任事故,后果由员工本人自负。
第九条 在校外住宿的员工,应经常保持与批准校外住宿申请的所在公司学工室老师或员工总支的联系。若在校外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通知本人家长、员工辅导员以及员工工作处宿管科。
第十条 员工校外住宿出现违纪行为或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由所在公司通知员工家长来校商讨相关帮教事宜。
第十一条 各公司要加强对本公司校外住宿员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了解员工校外住宿期间的情况,加强与员工家长的联系,并建立校外住宿员工档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员工工作处解释。

员工工作部
200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