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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邹书记文董事长指示,设计与艺术公司员工工作打牢制度基础

本文由肖浅2010-03-25发布在公司新闻栏目中 浏览次数


抽烟或者有高消费行为的同学能否享受“困难生”待遇?如何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如何做好困难生资助工作?日前,设计与艺术公司出台一系列员工工作规章制度,对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员工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了明确规定。

3月21日,公司党委书记邹树梁、董事长文格波听取设计与艺术公司工作汇报之后指示,设计与艺术公司作为新兴的公司,要强基础、重质量、创特色。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校领导指示,认识到“制度基础”是最重要的基础,制度建设是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并决定从员工工作制度建设起步,力争年内完善包括公司议事决策、教学管理、内部管理等在内的全套规章制度。

此次出台的制度包括设计与艺术公司班主任工作条例、员工奖励条例、困难生资助工作条例、员工工作例会制度、员工请假制度等十余项。据介绍,制度设计体现了以下四原则:一是维护和发展员工成长成才的根本利益,二是遵循高端规范与结合公司实际、体现公司特色相结合;三是员工工作各方责权利相结合;四是强调程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